机构简介
上饶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原为上饶市第三人民医院科室。机构1983年始从事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业务,1992年由原上饶地区(现上饶市)司法局、检察院、公安局、卫生局批准成立为江西省上饶地区第三人民医院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小组,1998年由江西省人民政府指定为全省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机构[赣府字(1998)13号],2002年经江西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上饶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赣司鉴字(2002)31号]。机构遵循“科学 严谨 独立 公正”的原则,连续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能力验证。鉴定项目包括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和智能障碍(智力缺损)鉴定。
有关本机构执业许可、执业范围及鉴定人执业资格等信息,亦可登录江西省司法厅门户网站查询专区或政务公告查询。
联系人、副所长: 徐琼
联系电话:0793-8301424
机构地址:江西省上饶市高铁新区凤凰东大道陶侃路1号
